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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京信发〔2007〕1号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信息化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应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管理体制
(一)基本原则。
推进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要坚持以下原则:
根据需求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以各级政务部门的网络需求为依据,统筹规划,完善电子政务网络。
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各级政务部门不得新建传输网络,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网络开展电子政务应用。
注重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障。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综合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确保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业务系统的安全。
f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对接和互联互通,为上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开展提供网络支持。
(二)工作目标。
我市电子政务网络自2001年起统筹建设,由基于本市电子政务传输网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组成。政务外网由市和区县两级网络组成,各区县不建设区县级政务内网。
推进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目标是:到2008年,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统一的电子政务传输网,基本完成各部门建设的专用传输网络的整合,建成基本满足政务部门业务应用需要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健全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维、管理体制,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提供统一、安全、高速的网络支持。
(三)管理体制。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信息办负责协调电子政务网络的应用,各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单位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络和业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市委办公厅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负责政务内网的管理,研究起草政务内网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政务内网网络地址和域名的统筹规划及监督管理工作。
市信息办负责市级政务外网的管理,组织起草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政务外网的管理工作。
市信息办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传输网的统一规划。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市
f级电子政务传输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政务传输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辖区电子政务传输网与市级电子政务传输网的对接。
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政务外网网络地址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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