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条承担相应责任。第3条制造商
第4条交货期
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后且收到预付款及双方签字盖章的土建布图
后个日历天内,具备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电梯设备的条件。
即
年
月
日交付货物。货物的交付以甲方已履行本合同明确
规定的作为货物交付前提的相应义务为条件。
42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电梯设备应一次性交货,具体交货期限将
由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另行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上述电梯设备的安装工程开始
时间及工期参见本工程《电梯安装及服务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3乙方将在开始生产前与甲方再次确认交付日期。双方理解,合同价格有效
的前提是,实际交付日期最迟不晚于
年
月
日。如因甲方
原因导致未能在上述最迟日期前交付货物,则乙方有权调整合同价格;如双方
f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就新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甲方、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并取得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赔偿权利。第5条启运地
第6条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保管61本工程工地现场位:
62乙方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工程工地现场的指定地点。上述指定地点将由甲方在乙方发货前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的电梯设备运入交货地点的运输过程以及卸货工序,均需遵守甲方随上述书面通知一并告知的有关注意事项(如有),否则因此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3电梯设备运抵上述交货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至甲方指定位并开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交货检查。交货检验完毕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的保管义务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不可推卸的义务,并不因电梯设备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64电梯设备初步验收完毕后至开始安装前的保管工作(包含自交货地点至存放地点,以及自存放地点至安装工程实施地点的运输)由乙方负责。在保管期间内,任何电梯设备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予以更换,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未按时补齐而导致电梯设备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安装工程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需向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65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场地供乙方进行电梯设备的存放,但不向乙方提供任何与电梯设备存放、保管有关的设施、设备、工具和材料。在电梯设备初步验收完毕后,乙方应负责将全部电梯设备运输至甲方提供的上述存放地点进行妥善
f安,并自行进行保管。具体存放地点将由甲方在乙方发货前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上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