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探索
自国务院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划归工商部门后,我省各级工商机关在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肯定。一、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一)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商品质量监管队伍。作为全面承担流通领域打假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工商部门,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成为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一是更新监管理念,要求执法人员要主动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在学习中不断更新观念、方法、手段,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二是增强政治责任感。执法人员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只能囿于所有,止步不前。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做到与时俱进,从而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面对和解决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出商品质量监管的新途径、新办法。(二)改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方式方法。一是通过科技手段,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识别商品质量好坏最具权威的方法,是认定违法行为的权威依据。抽检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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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品主要抽检三类商品:第一类为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如食品、药品等;第二类为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主要指假冒伪劣商品等;第三类农资材料的重点商品,重点检测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对这三类商品质量加强重点监督。建立统一的抽检标准和工作程序,以保证抽检工作的公正、有效,公开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既使消费者免于上当受害,又可将劣质商品赶出市场。二是采取群众举报,凡有商品交易的地方,就难免有问题商品。监督商品质量仅仅依靠工商执法干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充分发动广大群众,调动广大民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才能有效地制止商品质量中的“假”“劣”“诈”问题。健全12315举报投诉网络,覆盖到城乡村镇,便利群众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采取市场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节日食品饮料市场治理、春耕秋播期间农资市场治理、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家电、汽配、装饰材料、化妆品、器械、建材、药品等市场治理、名特优商品的市场保护,达到保健康、保稳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