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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镇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市、区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平安八公山建设,结合我镇实际,为维护八公山镇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做好我镇与各村签订20l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二、压实综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季度考核制度2、压实综治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镇综治委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综治季度考核制度,考核通报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务求实效。3、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绩考核。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绩考核的办法及程序,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管理的政绩作为领导干部个人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与奖励惩处、提拔使用挂钩。深化绩效考核工作,落实考核奖惩,推进工作开展。4、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力度。完善社会治安综
f合治理考评体系,每季度组织开展好对各村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考评。为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一、三季度检查各占1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①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区采用加05分,市采用加1分。代表镇接受上级领导综治检查的,受区检查的加05分,受市检查的加1分,受省检查的加2分。受省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市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按季度考核清算)
②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月3号前报送上月信息(综治、群防群治、防邪等其他材料),其他阶段性工作按通知时间内报送,报送不及时1次扣02分,缺报1次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1分,惩处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按季度考核清算)
③材料雷同情况。几个村报送材料内容雷同情况下,以第一个报送村为原创,其他村定为抄袭,材料不予采纳,按照上条缺报进行惩处扣分。
④各村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妙山村不得少于3起。综合四季度考核分数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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