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方法第十二第十二一章特殊业务稽查方法辛连珠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494第十二第十二一章特殊业务稽查方法
本章主要介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业务、企业合并、股权转让企业和建造合同等本章主要介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业务、企业合并、股权转让企业和建造合同等企业等六种特殊经济业务的相关政策依据、会计核算、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常见涉税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等六种特殊经济业务的相关政策依据、会计核算、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常见涉税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等特殊经济业务的相关政策依据主要检查方法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熟悉上述业务的特点,了解上述业务常见的涉税问题,掌握上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熟悉上述业务的特点,了解上述业务常见的涉税问题,掌握上于稽查人员熟悉上述业务的特点述业务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述业务检查的方法和技巧。检查的方法和技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检第一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检稽查方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由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方式日趋复杂和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由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方式日趋复杂和灵活多变,会计与税收处理上具有较大的可操纵性和隐蔽性,活多变,会计与税收处理上具有较大的可操纵性和隐蔽性,纳税人常常通过隐匿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等方式少缴税款,稽查人员应加强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稽查。等方式少缴税款,稽查人员应加强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稽查。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述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在涉及货币性资产(补价)的情况下,25%,%,即在涉及货币性资产(补价)的情况下,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参考比例为25%,即: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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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25%币性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