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均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均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种类会计准则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成两大类,会计准则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成两大类,即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交换和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每一类的换入资产的计量方法和损益确定的方法有所不同。和损益确定的方法有所不同。4951.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资产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支付补价或减收到的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换出资产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支付补价或减收到的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公允价值补价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加上支付补价或减收到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支付补价或减收到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论是否涉及补价,会计上均不确认损益。不论是否涉及补价,会计上均不确认损益。二、政策依据和会计核算495一政策依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策依据具体见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策依据具体见表政策依据具体见12-表12-1-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策依据一览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策依据一览表11-表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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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文件
具体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即以物易物方式销售、销售)、投资入股和抵偿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即以物易物方式销售)投资入股和抵偿
国税发〔1993〕税发〔1993〕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最高156号据计算消费税。据计算消费税。国税发〔1996〕国税发〔1996〕155号采取以物易物方式交易的,采取以物易物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进项税额。确定进项税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