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2、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所签订的相关协议等(包括续签、安置、补偿协议等)。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4、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5、原投资主体批准的改制方案。6、拟改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8、《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9、《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10、政府授权部门批准文件11、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重大项目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12、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1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14、公司住所证明15、《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