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32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现为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四、法院在协助执行中的权利及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五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解除对异议标的的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因案外人提供担保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有错误,致使该标的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综上,被执行人对案外人享有到期债权,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对到期债权进行执行。执行法院经过审查确认无误后,向案外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案外人可以选择履行执行法院的要求或在15日内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经法院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若在协助执行期间,案外人既没有履行履行执行法院的要求又没有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有权对案外人强制执行。
f五、通过案例查询,法院在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与裁决时,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案外人可以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案例:郑凤江、王宝林等与焦玉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2015)丽执异字第4号异议人郑凤江。异议人王宝林。异议人胡长春。申请执行人杨勇棋,被执行人焦玉连。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勇棋与被执行人焦玉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郑凤江、王宝林、胡长春于2014年12月11日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异议人郑凤江、王宝林、胡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