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功能,在保护农业自然资源等环境资源方面的补贴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功能应在农业补贴制度中得到体现。
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农业补贴的必要性分析农业除了具有农产品生产的功能,同时还发挥着防止洪涝灾害、涵养水源、防止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处理有机废弃物、净化空气、提供绿色景观和自然景观,以及传承文化等多方面的非农产品生产功能和其他非生产性功能。不同的农业耕种行为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的根本性影响2。而采用不同的农业补贴措施,会引导和激励农民采取不同的耕种行为,从而会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问题。因此,我国应充分考虑农业补贴的环境保护功能,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农业补贴制度,契合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WTO规则的要求。一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需要农业补贴制度采用不当,会刺激农业环境资源的恶化,造成农村土地、湿地等农业生产相关的农业自然资源被破坏性开发,造成农民实施掠夺性、破坏性农业耕种方式,造成农业生态退化,难以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
f二WTO规则关于农业补贴的要求中国作为WTO成员之一,其补贴的采用还应符合WTO框架下关于补贴和反补贴的规定以及农业协定的规则。《农业协定》规定: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对农产品生产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均被认为是“绿箱”措施,即“绿箱”补贴,任何国家均可免除削减义务。其中包括环境保护补贴。根据《补贴与反补贴协定》,农业环境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这类补贴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极小,且具有特殊意义而应受到鼓励,其他成员方不应采取反补贴措施并不可诉诸争端解决。三环保理念的发展,补贴对农业的支持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新世纪发展工业、农业的主要目标,因此我们在实施农业补贴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可持续发展问题,将环境保护理念贯彻到农业发展中来,通过农业补贴这一中介将环保理念深入到农业发展中来,利用生态原材料,生产绿色农产品,更符合新世纪人们的需要和发展的需求。
三、完善我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其他国家农业环境补贴法律制度的借鉴2001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新的农业补贴改革方案,建议从2004年逐步取消补贴与产量挂钩的做法,把补贴的条件改为与土地面积、农产品质量安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