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三项。一、易燃固体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为易燃固体。二、易于自燃的物质(1)发火物质。指即使只有少量物品与空气接触,在不到5mi
内便会燃烧的物质,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5
f(2)自热物质。指发火物质以外的与空气接触不需要能源供应便能自己发热的物质。如油纸,动、植物油,潮湿的棉花等。
第二篇建筑防火
第一章概述
建筑防火的原理和技术方法:(一)总平面布置(二)建筑结构防火(三)建筑材料防火楼梯间、管道井等竖向通道和供人员疏散的走道内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四)防火分区分隔(五)安全疏散安全疏散是建筑防火最根本、最关键的技术,也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内容。(六)防排烟(七)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建筑安全疏散技术的重点是:安全出口、疏散出口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位置和疏散距离。基本要求是: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有至少两个安全出口;疏散路线必须满足室内最远点到房门,房门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的行走距离限值;疏散方向应尽量为双向疏散,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减少袋形走道的设置;选用合适的疏散楼梯形式,楼梯间应为安全的区域,不受烟火的侵袭,楼梯间入口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保护;通向地下室的楼梯间不得与地上楼梯相连,如必须相连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通过防火门出入;疏散宽度应保证不出现拥堵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清晰的空间高度内为人员疏散提供引导。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一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一、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一)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点。(二)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闪点。(三)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熔点和燃点二、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国内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5类:甲乙丙丁戊。甲类: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乙类:128℃≤闪点<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丙类: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注: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