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车辆使用
车辆公司统一管理,行政管理中心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
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填制车辆申请单并由行政管理中心签字后统一调配派车。第二条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公司和外公司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第三条非公司人员用车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安排。第四条车辆原则实施专人专车驾驶,专人专管。车辆主要用于行政采购、外联事务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及各部门必要的用车事由,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第五条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第二章
第六条
驾驶员职责
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f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五行政管理中心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行政管理中心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切实履行车辆管理职责。
第三章
第七条第八条施。
车辆维修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
一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行政管理中心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行政管理中心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
f修理的,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