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esig
sta
dardforreside
tialbuildi
gsDGJ08202001827
主编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1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1)第0342号
关于批准《住宅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主编的《住宅设计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321条、322条、333条1~4款、41l条、422条、432条、442条、472条、473条、5l1条、512条、521条、522条、532条、553条、562条、563条、612条、621条、71l条、712条、713条、742条、743条、744条、903条、10011条、10017条、1103条、1108条、1211条和1241条为强制性条文。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202001,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局部修订)》(DBJ082098)同时废止。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f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前言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沪建建(99)第0197号《关于下达1999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完成的。本标准围绕上海“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协调、以人为本、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为指导思想,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十五”期间住宅设计的安全、功能、环境、适用等要求作了多方面的考虑,提出了一些基本指标和基本规定。为了较好地适应住宅市场化、商品化的需要,本标准以倡导性提示和推荐性条款为主的形式予以编制。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总体设计;4套型设计;5公共部位设计;6物理环境性能设计;7构配件设计;8技术经济指标;9结构设计;10给水排水设计;11燃气设计;12电气设计;13智能设计。为便于将相关强制性条款适时纳入《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加大强制性标准实施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力度,本标准强制执行的内容以黑体字标注。本标准在制订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以及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限于经验和水平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