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
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
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
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
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
证严禁转借他人。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
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
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
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
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
f整改并反馈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
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第六条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0_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在施工其间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按相关规定处罚,如果处罚金额超出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单位必须缴纳2000元的施工安全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剩余部分。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1、乙方违反甲方消防、环保安全规章制度,按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