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试行)(试行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郑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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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郑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郑政〔2011〕2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两基三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高煤矿的科学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我市实际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郑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目标,以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为载体,对全市地方煤矿实施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强力推进“两基”“三体系”建设,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二、基本原则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是实现安全生产主动预防的重要方法,是加强煤矿“两基”“三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通过规范有序和公正科学的安全综合评价,促使煤炭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消除隐患,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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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能动地达到自我整改,自我巩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过程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为安全监管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达到严格准入,科学监管,严厉处罚。对安全不达标矿井,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整改,直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三、目标任务力争用2到3年时间,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省二级以上水平,50以上的煤矿创建成省“五优”矿井,赶上或超过省煤炭骨干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依法依规淘汰四类矿井,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评价办法及程序(一)评价范围1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2地方煤炭主体企业;3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及单独保留煤矿。(二)评价时间及程序煤矿企业要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对照评价标准,不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