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产煤县(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综合评价细则
县(市):考评项目序
号
时间:评分方法
年
月
日
考评内容
应得实得分分
1辖区煤矿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地方煤矿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15分、较大事故扣50分、较大以上事故扣100分;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10分。被省、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扣10分。根据煤矿企业评价及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发现辖区煤矿存在一起重大隐患未及时查处扣3分。15辖区煤矿企业综合评价平均得分的15‰为该项得分。
2辖区地方煤矿无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辖区地方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查处。
3
4辖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实效。加强对技改(基建)矿井监管,督促指导技改煤矿加快技改进度,及时申领有5关证照。将技改剩余工程量、完工时间、负责人等在煤矿主要场所进行公示。落实明察暗访长效机制规定,建立组织6领导机构,每周对辖区煤矿至少进行1次明察暗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市政府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7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考核细则,并申请专项奖励基金。按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定,负责8对有关部门检查的煤矿隐患,按规定整改到位,并验收销号。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计划,明确9各项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措施,并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制定辖区煤矿分包制度,实行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分包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
3
查文件、记录、执法文书、通报等资料;随机抽查两个煤矿核实,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查实施方案、考核细则,财务账户等资料,未制定实施细则或未制定考核细则扣2分;未申请专项奖励基金不得分。查台帐、隐患整改报告等资料,并随机抽查一个煤矿核实,不符合验收销号程序不得分。
4
安全监管
3
1
查计划和完成情况,未制定计划或未按时完成不得分。查分包制度或文件及检查隐患台帐等资料,查下井视频记录,并抽查煤矿核实,一个煤矿未分包到位不得分。查干部下井记录、隐患台帐等,并随机抽查两个煤矿核实。下井次数少一次扣1分,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扣5分。
10
1
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局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3次、分管安全生产相关11业务的副科级领导不少于6次,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每月不少于8次。
4
f按照评价细则,每季度对地方主体企业12及所属煤矿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综合评价,并实施分类管理。安全调度中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并具备瓦斯、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