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的,占有压倒的优势,这是社会主义事业必定胜利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我们的任务是创造条件,大力促使消极因素比较多、比较快地向积极因素转化,并同时尽力防止积极因素向消极因素的逆转。总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是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基本方针,对于最大限度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二、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完成以后,国内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需要有一个不断完善和巩固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大量人民内部矛盾逐步成为政治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矛盾。
旅游与文化学院李东东1
旁批
f苏共二十大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弥漫着动荡不安的气氛,相继发生了波兰和匈牙利事件,帝国主义乘机掀起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浪潮。波匈事件对我国也有一定影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失误,以及少数干部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脱离群众,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1956年秋冬,在一些农村、工厂、学校出现了“闹事”的情况。面对新出现的矛盾,许多党员和干部思想上缺乏准备,工作处置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这表明,在全党和全国工作重心由革命转向建设的时候,面临着一个如何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着矛盾?又是什么性质的矛盾?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正确回答和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没有专门作过论述。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矛盾,在实践中造成了严重后果。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刻汲取苏联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党在八大前后,特别是毛泽东在1957年2月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毛泽东指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①他提倡运用对立统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