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限额内,视为建设单位完成投资控制任务。投资限额节余部分作为本单位下一年度投资储备,建设单位可以提出符合勘探局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经勘探局批准后实施。第四十六条凡未纳入勘探局投资计划而擅自实施的项目,
一律视为计划外项目,对计划外项目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经营承包责任书有关条款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四十七条勘探局每年依据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检查考核情
况,评比计划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以前同类办法同时
废止。本办法由规划计划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经济管理投资管理通知抄送:勘探局领导,机关有关处室。中原石油勘探局局长办公室2004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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