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村官”贪污贿赂犯罪的特征、成因及对策
“村官”的作用举足轻重。“村官”【内容摘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内容摘要】摘要是生活在中国农村最基层的一个“官员”群体,其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村基层群众联系的纽带,在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投入农村的资金项目不断增多,资金数量不断加大,一些农村干部开始想尽各种办法贪污侵占各项资金,走向了人民对立的一面。农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像一条蛀虫,发案数不断增多,同时也逐步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危害不容忽视。本文分析目前我国“村官”贪污贿赂犯罪新特征、成因,从而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村官贪污贿赂犯罪财务公开制衡监督查处预防关键词
“村官”是指依法自治管理农村各项建设的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一般为村支部书记、主任、文书三人,其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村基层群众联系的纽带,在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村官”在群众中只是些“小官”,然而,这些“小官”中的一些腐败现象却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稳定。近年来,农村扶贫项目不断增加,农村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不断兴建,农业、工业开发项目日益增多,面对诱惑部分村官迷失了自我,利用职权侵占贪污公款,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一、当前“村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主要有以下特征:通过对我区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村官”贪污贿赂案件看,发现当前“村官”贪污贿赂犯罪存在以下特征:(一)犯罪手段逐步多样化。目前“村官”贪污贿赂案件不再仅犯罪手段逐步多样化。仅是截留款项的单一方式,其方式多种多样,许多“村官”或重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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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出套取公款;或巧立项目,骗取上级资金;或以接待费等虚假列支;或将上交费用中多收取的部分扣留,私自挪用经营项目,从中获取好处;或用公款送礼;或将超生款、土葬款隐瞒不报纳入个人手中;或用小金库方式套取公款等。特别是在我区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村级账务中接待费明显比往年增多。““村官”贪污贿赂案件(二)窝串案”数量增多,隐蔽性增强。数量增多,隐蔽性增强。中个人贪污公款逐步减少,目前多为村支书、村主任和村文书共同作案,甚至出现和乡镇干部共同贪污的案件,这种作案方式增强了犯罪的隐蔽性,进一步增加了监督机关发现案件的难度。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