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淮安市里运河(八亭桥宁连路)景观
亮化(项目名称)
投标书
(商务标)
投标人:扬州市明都照明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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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投标函
淮安市淮州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收到的淮安市里运河(八亭桥宁连路)景观亮化(项目名
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元
(
(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
程中的任何缺陷。
2.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派出建造师戴松山姓名(资格证书号:0072770)驻
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工期90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工
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并
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
(小写)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和中标差额担保,并承担违
约责任。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招标文件限定的投标时间完全可以满足我方的正常投标。
(3)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用内容均已充分理解。
7.无(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扬州市明都照明有限公司投标人地址:高邮市郭集镇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电话:0514开户银行名称: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集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210843201201000046853开户银行地址:江苏高邮郭集开户银行电话:日期: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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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扬州市明都照明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地址:高邮市郭集镇工业集中区姓名:潘广林性别:男年龄:51岁职务:董事长系扬州市明都照明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扬州市明都照明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16年1月21日
3
f4
f3、授权委托书
本人潘广林(姓名)系扬州市明都照明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