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重症医学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应在重症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重症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硬件设施和基本技术建设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有效开展。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应24小时开设综合重症监护室,有条件的可以开设
f危重病过渡病房。第八条重症医学科应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相关要求进行布局设置。二级医院及三级医院有条件的应设置中医综合处置室及相关设备,保证24小时提供中药饮片剂,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紧急煎药室。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应在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基础上,根据当地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重症医学科设施设备配置,应在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基础上,达到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煎药室、中医综合处置室的,应配备煎药设备、拔罐、刮痧板、针灸等。另外,药房应储备足够数量用于急救、危重病抢救治疗的中药注射液。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三、人员队伍第十二条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第十三条重症医学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