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工业技术、工程视图、计
划方法、食品工程等课,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30计算。
要求:(1)同2之第一款;(2)批改一半以上。凡达不到此要求的,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计算。4、外语类其它课程听力、口语课不计批改作业工作量;其它课程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计算;任课班级的学生不足20人的,按15计算。要求:(1)同2之第一款(2)批改一半以上。凡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按10、8计算。5、其它课程作业属回答、计算性质的按批改份数03计,属论文性质的按批改份数05计。但批改作业工作量,最多不超过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要求:每次作业量以学生做2小时为宜。达不到要求的,问答计算性质与论文性质的分别按批改份数02、03计算。最多不超过全部讲课工作量的15。注:作业工作量由教师本人填报,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系部领导要抽查20以上教师的作业工作量,教务处每学期随机抽查10以上教师的作业工作量。被抽查教师应收齐作业本,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