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暨参加第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011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00326【实施日期】2010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暨参加第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的通知(洪教技字201011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民办学校、厂办学校: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省教育厅将举办第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原“三优”评比)。现将省教育厅赣教电字〔2010〕3号文《关于举办第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了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将举办2010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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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师积极参加各项评比活动,力争在全省取得好的成绩。经研究,现将我市组织参加各项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由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安排有关专家评出全市一、二、三等奖,同时设县区和市属学校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出好的作品参加全省评比。二、所有类别评比活动的要求,全部参照省厅赣教电字〔2010〕3号文件精神执行。三、上报方式及要求(一)A类作品1、网上上报①赛者登录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jxjyzycom)后,将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均须于4月3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和交互式教学课例仅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其相关材料仍然要通过网络上报)。②同一作者报送同项目作品至多不超过两件。③各县区教体局须于4月30日前通过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络管理平台完成本辖区参评作品的审核任务并报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相关材料上报①参赛者按要求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表样见第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方案附表3),将推荐作品登记表、参评作品(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交互式教学课例)上报到学校,由学校为单位逐级上报。县区属学校上报到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市直、民办、厂办学校直接上报到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科。②各县区教体局,市直、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