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2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暨参加第十八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26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309【实施日期】2012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2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暨参加第十八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的通知(洪教技字20126号)
各县(区)教体局(新区、开发区教办)、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不断丰富精品教育资源,省教育厅将举办第十八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现将省教育厅赣教电字〔2012〕4号文《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了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将举办2012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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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项评比活动,力争在全省取得好的成绩。经研究,现将我市组织参加各项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由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安排有关专家评出全市一、二、三等奖,同时设县区和市属学校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按照省厅指定的名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比。二、所有类别评比活动的要求,全部参照省厅赣教电字〔2012〕4号文件精神执行。三、常规作品报送要求1、报名方式:①参赛者登录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jxjyzycom)后,将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均须于4月30日前通过“第十八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作品上报入口”上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和交互式教学课例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但其相关材料仍然要通过网络上报)。②同一作者报送同项目作品至多不超过两件。③各县区教体局和各市属学校须于4月30日前通过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络管理平台完成本辖区参评作品的审核任务并报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相关材料上报:①参赛者按要求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表样见第十八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方案附表1),将推荐作品登记表、参评作品(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交互式教学课例)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