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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草案)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草案)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2012227
一、选派计划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广州市“精英教育”计划2012年计划选派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3资助的学科、专业资助的学科、每年具体资助的学科专业方向以申报通知为准。留学单位:4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国际知名高校相关专业,师从一流导师学习深造。5资助内容1、提供1次往返国际旅费,欧美08万,日韩及澳洲06万。2、生活标准为13万元月。3、如需要学费资助的,年学费资助标准不超过20万学年。(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学科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留学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二、申请条件1、关于申请人、(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
f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英语国家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学术类雅思成绩60,托福考试79分或以上;非英语国家达到该国高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自然科学类需要在SCI、EI、ISTP(任何一种)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者一项专利,人文社会科学类需要SSCI、CSSCI上发表一篇论文,或者论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三.申报程序(1)我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zscsegovc
)公布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学科、专业目录及推荐国外院校目录与国外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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