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1、施工、监理合同;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
建设单位到到我站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同时提交右边所列资料
程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人员名单;3、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企业编制);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5、建筑材料、试块取样送检见证人姓名。
建设单位将第一步中所列资料提交我站,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我站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安排项目监督组监理实施细则
以《建设工程质量
制定监督工作方案
安全监督记录本》的形式告知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监督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实施监督
监督主要内容:结构质量、环境质量、使用功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方式:
监督工程实体质量
1、抽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2、抽测结构及安装工程中涉及安全及功能的重要项目;3、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建设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时间、地点书面通知我站,并将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资料提交我站抽查。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局部停工通知书等,责令改正。
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提交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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