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f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
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华时捷环保科技园研发楼、厂房二工程2工程地点:1453041m23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专用条件;3通用条件;4.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五、期限1监理期限:工期7个月,本合同工期开始实施时间以委托人通知监理人进场时间为准,工程监理工期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工期同步进行。六、双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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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f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食宿、办公场所等,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七、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本合同一式肆委托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邮编:电话:(盖章)年月日。贰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监理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邮编:电话: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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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