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根据提取情形不同,职工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并执行相应的提取额度规定:(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退休证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身份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伤残证(14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四)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f1、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或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2、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已登记备案的《房屋(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全额发票;)3、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房,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完税票据;4、购买集体土地建造的商品房,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全额发票(或收据);5、购买军产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套印国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统一的收费票据;6、购买其他住房的,需提供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或《房产执照》、全额发票(或收据))。符合本项规定的,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行为发生日(以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五)建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占地审批书、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符合本项规定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房行为发生前一个月(以文件明示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并且不得超过房屋造价。(六)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农村房屋须出具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书。符合本项规定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行为发生前一个
f月(以文件明示的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费用总额。(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