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物资盘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物资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盘点安排第二条公司年中、年终盘点须成立物资盘点小组,由公司领导、各机关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财产物资盘点工作。第三条年中、年终盘点工作由财务部统一安排,编制公司财产盘点方案;盘点前,盘点小组应编制“盘点人员安排表”对参加盘点人员进行分工;月度盘点由财务部组织,企管部、供应部、质检部及生产部相关人员参与。第四条盘点前,对盘点财产物资要进行分类整理:(1)存货的码放,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2)仓库各类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二级账管理员将尚未入账的有关收发单据(如收料单、领料单、退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盘点之前填写的一种表格)的方式,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3)盘点期间已验收但未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物资,应另行分类存放,并予以标示。第三章第五条盘点范围、时间及方式盘点范围、
盘点范围及时间
1、每月初必须对公司大宗物资原料及产成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大宗物资原料及产成品主要包括原料煤、燃料煤、液氨、粗醇、碳酸氢铵及精醇。块煤及燃料煤测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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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式通过计算得出盘点结果;液氨、甲醇通过液位计计算;化肥通过实物点数进行盘查。2、公司每季810号对辅助材料、包装物、备品备件、五金电料等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第六条盘查相结合。第七条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备品备件、五金电料、产成品等以期末账面数为依据进行盘点。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负责。第八条盘点物资时,应将实际的盘点结果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所有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员应在“盘点统计表”上签名确认,并编制“盘点汇总表”,确定盘点盈亏数量和金额。藉以强化仓库明细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账账、账实相符。第四章盘点汇总及盈亏处理第九条参加盘点的部门应编制盘点报告,并在规定时财产盘点主要采取实地盘点,随机抽查与定期
间内报财务部汇总第十条盘点后,盘点小组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盘点分析
报告,说明盈亏差异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盈亏金额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据以进行账务处理。第五章第十一条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