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介绍公司的技术数据、经营管理目标和文件资料等。522引进项目和对外贸易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文件、资料,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公开发表和应用时,经主管部门报分管领导或上级批准。523发往国外的电传、电报、电话和文件等,均不得涉及内部机密并留底稿备查。524出国人员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提出保密要求,出国人员回国后,要在15天内向党委组织部门交保密纪律和安全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53计算机站(室)、电传室和复印室保密要求531计算机站(室)、电传室和复印室要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要按机要人员管理。532计算机站(室)和电传室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凡进入室内的人员,不准携带提包等物品。533计算机站(室)内的有关保密的文件、资料、软件等,应由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转录复制。534到电传室发报的单位,必须填写发报承办单,经主管领导审批;收到电传文稿后,电传人员应按要求登记,填写收支承办单,由有关领导签收。电传人员不得泄露电传文稿中的机密事项。535复印文件材料、资料,应办理申请手续,由主管领导审批。绝密文件不允许复印;机密、秘密文件确系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复印的残页要统一处理。54文件资料的保密要求541凡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收发、传递、借阅、催办、检查、清退和立卷保管工作。其他人员均不得携带、代收、代发机密文件。档案室按规定收回归档,不得遗失。542一般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阅览室登记、翻阅。秘密级以上或内部档案资料,必须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但不可抄录、出公司或转借。543密级以上文件,其转递和移交要单封、单发、单收,严格履行手续,并由专人负责送递。
f55公章、介绍信的保密要求551严格履行上级有关刻制公章的规定式样、手续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刻制部门刻制。552启用公章、印鉴时,应有主管领导批准、签字,未经批准,保管人员不得使用印鉴。553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章,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55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模,作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部门封存或销毁。56保密手册561保密手册由专人负责发放和收回。562特殊情况需要保密手册,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方可领用。563保密手册的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如工作需要可保存一年,到期收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