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mm;不同平面的导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距离应≥50mm,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应≥150mm。可用卷尺检验。
十、供、排水安装基本规定1、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
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2、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
准后方可实施。3、建筑给排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
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对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4、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5、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10(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且不少于一个。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f6、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阀门试验的试压持续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
7、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8、地下室或地下构筑场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9、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保护措施。10、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11、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2)、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4)、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
f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1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十一、室内供水安装的工艺要求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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