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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缺乏。乡镇政府除了配合税费改革需要进行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之外,还必须应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偿还乡镇债务等一系列问题。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获得了飞跃式的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我国总体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但农村社会事业、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却相对滞后,这已经明显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党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举措。乡镇政府系统有效的实质性改革将对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景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有必要在反思已有实践与理论的基础上探讨新时期乡镇政府改革方向的问题。
f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当前存在的弊端
目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为我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我国目前乡镇行政管理也存在着很多弊端,这些弊端严重影响着我国乡镇职能的发展,阻碍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实施。
一乡镇职能界定不够明晰
《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必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这种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组织性强、政令渠道畅通、贯彻落实迅捷的优越性。可是在实施管理过程中由于以上法律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范围只是原则性规定并未规定具体的职责范围、内容和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更未规定具体的职责权限。而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上级政府均按“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要求乡镇政府抓好落实。有的工作要与上级部门相对应可以说只要有事情发生就有乡镇政府的责任关系因此乡镇政府成了全能政府。此外县级行政机关对农村工作提出的有关决定或政策变动比较频繁工作弹性大加上县级行政机关经常会下派临时性的任务使得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出现了很大的随机性造成不少乡镇政府的职能无法行使,只能忙于应付。
二乡镇法定职权缺失
作为最底层乡镇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法定职权应具备有完整性和相应的自主性。但乡镇机关在实际运作中其中很多职能部门都是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县级业务部门在乡镇设置的派出机构一般都有十几个左右。这些权力性职能部门被乡镇政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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