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垦安发20087号
关于印发《全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现将《全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日
1
f全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隐患治理年”活动,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根本好转,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原则指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全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二)工作目标。通过做好宣传发动、以点带面、全面自查、跟踪服务指导,评估整改,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力争达到“四个明显”“一个转变”即: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事故隐患明显
2
f减少,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的质的转变。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一)强化企业基础安全管理1、企业设立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和责任制;(1)全部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下同)及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