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作为重要的市场中介组织,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不同的历史时期中,为适应商品生产交换的特点,也会产生相应的商会组织。在国外商会具有更多的职能,在社会经济与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格外突出,而且法律对商会的职能与作用也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我国商会虽然同其他国家的商会一样,具有协调、服务、信息、参政等职能,但目前我国商会组织尚处于发展初期,商会的作用远远未得到发挥。
目前,我国还缺乏一部完整的“商会法”来明确其地位和相关的管理。各地商会开展工作都是凭经验、凭感觉做事,全国各地商会发展很不平衡。商会在浙江、温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还能发挥些作用,但大部分的地方,商会组织发展不尽如意,如:在我县,工商联于97年挂牌成立临武县总商会,但成立时轰轰烈烈,成立后却平平淡淡,似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当然这与社会上对其性质、地位和作用的模糊认识也有关。
存在这样的问题,首先是还没有引起政府重视,未得到企业的认可。因为商会还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手段,企业的重要决策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依赖于政府,这样就造成了企业对商会的不信任,而很少理睬商会,其次是由于商会组织的职能尚未到位,还未被社会所承认,至少在我县是这种情况,如有一次我会城关商业分会的会员遇到有关职能部门到他那里乱收费,该会员提出要告知工商联(总商会)。但该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听后不屑一顾的说,“我还以为什么权力机构,原来是工商联(总商会)。”听他们的口气根本就没有把工商联(总商会)当一回事。虽说这只是个别现象。但这也足以显现某些问题。
f一些政府部门的同志认为,只有政府才能履行行业管理的职能,加上部门利益的驱使,一些本该应由商会出面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全都包办代替了,这更在企业中造成了对商会的不信任。一些企业习惯于撇开行业组织,直接与政府部门打交道,这无形中又给商会组织的发展加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再其次,商会的自身建设也相当薄弱,面对会员既无行政管理权,又没有海外商会应有的职能。造成部门行业商会的发育不全,既不服务,又不维权,行内无威信,组织无发展,或是想服务却无能力,想树立威信却无从下手。我县一些已经成立的行业商会组织(如驾驶员协会、网吧协会等)长期养成依赖政府的习惯,缺乏自立和服务的意识,没有充分发挥商会的作用。
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商会的作用呢?其实商会组织不同于政府,也不同于企业,它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