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京人社职发〔2010〕113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201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高法,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链,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2010年我市10个市级机关面向各区县开展公开遴选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单位及人数本次公开遴选的职务层次为市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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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7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成本调查队1名、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名;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名;北京市卫生局3名;北京市司法局5名;北京市审计局5名;北京市财政局6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名、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4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名。各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201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jldgovc
)进行查询。各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于5月14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5月15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jldgovc
)和各遴选单位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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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本次公开遴选的对象为区县及以下机关正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四)具有在区县及以下机关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六)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七)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时间安排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通过北京市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平台(http:17224145)提交报名信息并填写推荐意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于5月2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遴选单位通过北京市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平台(h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