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费用。
本分包工程暂定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按分
包合同价款的扣减,结算时按照业主审定结算价款作为扣减基数。
2、无论选择哪种计价方式,乙方不得以人工或材料等涨价为由,主张工程
价款调整,更不得停工,否则应当根据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情
况自主决定是否共同或者以甲方的名义向业主主张价格调整,是否调整的结果由
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已经发生以共同或者甲方名义向业主主张过价格调整之行
为为由,要求甲方予以调整。如乙方提出上述主张的,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工
程委托第三人施工或者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
到业主的处罚及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的增加、窝工费等;如甲方委托
第三人施工的,发生的费用另加___违约金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解除合同的,按
f照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
四、工程工期
1、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月日开工(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为
准),定于年月日竣工(以乙方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之日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同时,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总进度的要求
(具体执行甲方发至乙方的书面周、月、总进度计划)。
2、节点工期要求:
3、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
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但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或甲方同意(确属影
响工期)的外,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有效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
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有效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工程质量
1、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杯”。
2、双方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
;
本合同没有约定相关标准规范的,应适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
标准和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可适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若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
准的,应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
工工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在做好质量自检、自评的基础上,经甲方、监理和
业主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任何未经检查验收而由乙方擅自施工的
隐蔽工程,任何情况下,乙方都有义务将该隐蔽部位全部或部分剥露,以便重新
检查其质量,然后再修复,损失费由乙方自理。
4、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等程序及要求,若本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
总包合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