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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滨海新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融资若干政策措施津滨政发〔2010〕126号
应加强对引导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绩效评价,对在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项目、停止拨款,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本政策措施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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