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投票制法条106条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它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优势控制董事、监事的选举,一股一票”表决制度的弊端。权可以集中使用。它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优势控制董事、监事的选举,弥补“一股一票”表决制度的弊端。它使那些仅持有少量股份的中小股东在董事会上得到发言权,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监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有少量股份的中小股东在董事会上得到发言权,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监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监事的选任,增强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的选任,增强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了中小股东参与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的积极性。参与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的积极性。四、股东诉讼制度150、代表诉讼),),第直接诉讼)法条第150、152条(代表诉讼),第153条(直接诉讼)股东诉讼是由股东提出的诉讼。是在大股东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或公司利益时,股东诉讼是由股东提出的诉讼。是在大股东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或公司利益时,他们可以通过诉权的行使来维护自己的股权。权的行使,通过诉权的行使,来维护自己的股权。股东诉讼分为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股东诉讼分为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在作为公司成员在公司成立时就享有的股东本身的个体权利受到侵害时所提起的一种诉讼。派生诉权是指在大股东掌控公司的情况下,大股东利用其控股优势侵犯公司的利益,害时所提起的一种诉讼。派生诉权是指在大股东掌控公司的情况下,大股东利用其控股优势侵犯公司的利益,在中小股东要求公司起诉大股东时,公司拒绝起诉或怠于起诉,而中小股东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情况。与股东直接诉讼相比,公司起诉大股东时,公司拒绝起诉或怠于起诉,而中小股东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情况。与股东直接诉讼相比,股东派生诉讼更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因为它使中小股东能代表公司向公司利益的支配股东及公司董事追究责任。生诉讼更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