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节与监理方协调配合措施
协调好与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其实施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这是实现工程整体工期和质量目标的必要保证;
1、“三让”原则a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我司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b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我司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c在监理要求与我司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我司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2、与监理的配合措施a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一位能代表我司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b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c按照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说细程度,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无论监理工程师何时需要,保证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该进度计划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说明,以供监理工程师参考。d在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区段的施工进度不符合批准的进度计划或不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则保证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立即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e我公司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材料、设备、接受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检查,并提供一切便利。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计量时,我们保证立即派出一名合格的代表协助监工程师进行上述审核或计量,并及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确保在我司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在现场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挥,接受监理所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并及时答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关于施工的任何问题。f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管理。在分包单位“自检”和总承包单位专检基础上,接受监理单位的验收和检查,
f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g贯彻监理单位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本单位予以检查,
确保产品达到合格。杜绝现场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单位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h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应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使所使用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