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竣工验收全流程介绍
商
品
房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
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
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
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表的正本,并检
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
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
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
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
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
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
理
。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
法,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
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
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
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
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
(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
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