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经营性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平方米,单建停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配套停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非住宅配套停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仓储(含住宅套内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其他经营性建筑面积:平方米。本合同未约定但在建设阶段需进行地下空间经营性开发的,受让人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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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配置社区级文化设施1000平方米(计容),配套食堂500平方米(计容),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方便到达。建成后产权归土地受让人,运营管理需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2、公共空间建设要求:需设置小型公共空间(绿地广场)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可有不大于500平方米设于建筑底层架空范围内,沿虹桥路布局,开放空间与道路人行道空间一体化设计实施,地块短边原则上不小于30米;绿地广场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小型公共空间建成后产权归土地受让人,公共空间内绿地面积可计入地块绿地率。如公共空间设于建筑底层架空的地面,净空高度原则上在45米左右,不得低于3米。。
(四)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第十三条受让人应按本条第项规定进行后续开发建设:(一)受让人须在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或风貌区保护规划(见附件6)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地块的开发建设。(二)本地块为附带建设方案(见附件7)出让,受让人须以该方案为基础实施深化,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地块的开发建设。(三)其他设计开发要求: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涉及住宅项目建设的,住宅套数下限:。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住宅部分的开发建设:(一)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以上,计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二)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以上,计平方米以上。(三)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计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