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胜医院
医务人员锐器伤害职业暴露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等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根据我院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处理办法
一、预防1、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对于择期进行手术、介入治疗、及其他侵入诊疗包括胸穿、腹穿等的病人,手术前要进行手术免疫全套HIV抗体、HBsAg、HCV抗体、梅毒血清学试验检测,麻醉科医师在术前查房时要检查患者是否检查手术免疫全套,如为HIV、HBV、HCV或梅毒阳性患者要及时告之参与手术的医师和护士;对于急诊手术,主管医师要检测手术免疫全套快速检验HIV、HBV、HCV、TP。检验科对于要求快速检验手术免疫全套应在2小时及2天内主动向临床报告检验结果。3、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专用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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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一)局部紧急处理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