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5月8日拆迁是项目建设的必要前提,也是城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县是一个老城区、新城区和城中村并存的城区,大力实施城区改造、以拆迁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发展的必由之路。自2003年以来,在实施环城南路、中山南路等大规模拆迁过程中,部分项目拆迁进展缓慢,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不稳定因素。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县拆迁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出若干建议以供参考。一、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主要原因分析近年来,我县城区改造加速推进,拆迁规模不断扩大,拆迁工作总体进展平稳,但也有部分项目推进受到影响。与此同时,拆迁引发的稳定问题多种多样。有的拆迁户进京上访,一些基础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受到影响,成为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政策层面,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合理1、货币补偿标准滞后于市场房价的变化。拆迁房屋综合评估价,是由二手房价格、基准地价和周边新房的预估价等几方面
f价格综合评估得出的。在实际拆迁工作中,评估价格与快速上涨的市场房价相比往往偏低。2、补偿标准不具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但是并没有对“居住条件”的内涵和外延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3、对无证房和“住改商”房屋的规定不尽合理。有关法规规定,“拆迁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使用性质进行补偿”。然而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临街房屋由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办理了营业执照、缴纳了各种税费,但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许多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或城市管理不到位而长期无证。在实践中如果按现有政策执行,极易引发纠纷,而且不合情理。(二)客观方面,城区困难群众较多,增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困难群体较为集中。我县困难群体较多,拆迁改造的区域又主要是困难群体集中的地块。2009年拆迁户中困难群体约为20,居住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约为19,安置起来特别困难。(三)主观方面,部分干部对拆迁工作认识不足,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强拆迁工作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同时还是民生问题、稳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但是,目前仍存在少数干部和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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