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的国内外法规、准则资料,审计、律师行业的合同、协议书资料。(二)项目组先后在厦门、杭州、北京等地进行调研,并多次征求评估机构、地方协会、相关行业专家意见,举行6次中小规模论证会。(三)项目组根据准则应当解决的问题,拟订了业务约定书准则
f的基本结构,于2006年2月提交准则送审稿。(四)2006年3月,中评协组织专家对准则送审稿进行了评审。项目组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五)2006年3月,中评协组织项目组和部分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就修改过程中较突出的法律问题征求协会法律顾问意见。中评协组织项目组根据法律顾问意见和部分专家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六)2006年49月,中评协在行业内外对本准则项目公开征求意见,项目组根据征集的意见对准则进行修改。(七)2007年1011月,中评协将准则稿提交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和中评协资产评估准则技术委员会审议。中评协根据委员反馈的意见,组织行业资深专家进行研究、讨论,主要意见予以采纳并定稿。四、准则的定位根据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划,业务约定书准则属于具体准则层次中的程序性准则。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业务约定书准则对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等环节从评估行业角度提出具体要求,对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签订时应当注意的问题等进行规定,以达到程序性准则从程序上规范执业、防范风险的目的。准则未对业务约定书的形式、格式做出规定,今后可以根据需要由行业协会根据本准则推出业务约定书参考范本。五、准则基本结构准则分为“总则”、“业务约定书的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业务约定书的变更”、“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和“附则”。
f六、重要事项说明为便于理解准则内容,现将一些重要事项予以说明。(一)关于准则名称在讨论过程中,有的专家提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使用“委托合同”概念。考虑到评估行业一直沿用“业务约定书”的用法,相关行业如审计行业也使用业务约定书概念,因此准则中使用“业务约定书”一词。(二)关于准则规范主体业务约定书应当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用于确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责任主体应当是评估机构而不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但根据准则行文惯例,往往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规范主体。起草过程中对这一问题进行权衡后,在准则表述中仍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主体。根据基本准则附则中的要求,准则中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要求同样适用于评估机构。根据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