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为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加强和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监管,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凡行政村以集体资金、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村民集资以及企业(个人)赞助或捐赠等资金进行的村级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二、监管机构及职责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镇负责村级工程项目招标的管理和监督。三、操作程序(一)项目申报。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提交村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工程造价2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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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上(含20万元)的项目,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村级工程项目均应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进入镇招投标中心的还必须在镇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填写《村级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核。
村级工程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组织实施。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预算编审。村级项目必须编制工程预算。对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行政村编制预算并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核。工程造价20万元(含20万元)至50万元的项目,应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费用由业主自行解决),再由镇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预算审查。
(三)项目招标。村级项目工程预算经审核和审查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村两委应结合实际情况,准备具体材料编制招标文件,同时确定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及负责人。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核,经审核同意后进行招标。
1、工程预算造价3万元及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招投标,项目可采用简易程序,由驻村干部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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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工程预算造价3万元50万元的项目,须进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单项预算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工程单项预算在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可以不请招标代理,由业主自行确定招标方式,具体参照以下简易程序执行。招标代理由业主自行联系,范围为临海市内有代理资质公司,费用业主自行负责。
3、简易程序一般只适用于工程简单、不出现大变更的项目(变更费用控制在预算价格10以内)。该类工程可在项目申报后,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后,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由村自行组织招标,可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