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功勋教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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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蚕奖、优秀教师、教育先进工作者等),校、市、地、省、全国级先进荣誉称号分别奖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2)教职工当年获行政、教育部门表彰的单项先进,校、市、地、省、全国级先进荣誉称号分别奖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但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送)的分别降一级计发。4.宣传报道奖为了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凡是投稿在市、地、省、国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电台等发表或播放的,学校发给适当的奖励,每篇(250字以上)分别奖40元、60元、100元、160元,短讯(250字以下)折半计算。上传学校信息网、市教育信息网被录用的每条篇分别奖5元、10元(信息处除外)。5学历提高奖取得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再在本校服务三年以上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6.特别贡献奖对学校作出特别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7.教师学期目标工作奖以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为依据,兼顾公平性的分配原则,分配每学期学校目标工作考核奖励。目标工作奖的计算办法:教师学期目标工作奖(学期绩效奖励结余总额各项扣发奖金总值)÷全校教师学期总出勤天数×个人学期出勤天数。此项奖励一般一学期发放一次。六.绩效奖励发放规定1.根据上级规定,在考核的前提下,绩效考核奖每年发放一次。其他奖项实行期末发放一次的办法。2.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对象按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由原单位考核发放。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1.学校制订的考核分配办法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生效,一旦通过,一学年内不作改动,《办法》的修订,仍须通过上述程序。2.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考核组由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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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全校进行公示7天,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八.其它1.本方案自2010年1月起实施。2.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长室。
温岭市横湖小学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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