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技术规范》《的通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技术规范》知
武房市2004108号
各有关单位:为了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迁估价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意见》和《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拆迁估价的实际情况,对原《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操作技术规范(试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附件: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技术规范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迁估价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依据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估价。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公开市场价格进行评定估算。第四条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第五条拆迁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第六条拆迁估价的价值定义是指被拆迁房屋在无任何权利限制条件下的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即不考虑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影响,不考虑租赁权及其他权利限制的影响。第七条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不对其房屋及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包括用途)和面积进行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拆迁当
f事人对房地产的性质和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意见评估;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确定。第二章估价方法第八条拆迁估价方法选用应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对于有条件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的,应优先选用市场比较法;对于收益性房地产,应选用收益法作为估价方法之一;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其他方法进行评估。第九条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应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应在被拆迁房屋相同或相似区域内,收集与估价对象区位、用途、建筑类型、结构和设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