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不良影响。因垃圾清理不当造成的所有罚款、赔偿均由乙方承担。3、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因病治疗、工伤死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对乙方的处罚。4、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否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应采取返工、维修或其它有效方式完成工程施工并促使工程验收合格。5、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采购材料或未经甲方对材料予以认可擅自施工的,造成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合
f同价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重新返工以促使工程验收合格,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转让给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第三人。
7、工程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及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8、乙方应按工程需要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维护施工用的照明、警卫、围栏和警示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9、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转包。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连带责任。
十四、工程保修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本工程约定质保期为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的5。2、在工程质保期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工程存在瑕疵或缺陷等情况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日历日内到工程现场进行维修,所有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经乙方维修后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无法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时,乙方应另行补偿,从而使甲方的所有损失得到完全补偿,同时乙方应继续对工程瑕疵或缺陷予以维修直至合格。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