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庭笔录民事诉讼法庭笔录
(2010)京昌法民一初字第1982号2010)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请主审法官入席(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杨昕华女25岁汉家住昌平区崔村镇新庄村17号在崔村镇农村信用社工作,我委托昌平区崔村镇律师事务所杨旭为代理人委托委托代理人:杨旭昌平区崔村镇律师事务所审判长: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被告:王翠翠女25岁汉家住昌平区南环东路15号在北京化工
大学担任教师,我委托本市和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作我的代理人。
f委托代理人:我叫欧阳进京,本市和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健没有委托代理人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罗雪芳担任审判长,由洛桑卓嘎、曹杰振担任陪审员,本院书记员林婷婷担任庭审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被告:不申请。(二、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原告委托代理人:2010年1月15日15:15时左右,当杨昕华在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正常行径亢山路,与政府街相交叉的路口时,遭遇周健驾驶的比亚迪京P01008车号的轿车右转弯撞击(该车车主是王翠翠),致使原告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