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f3.0.16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