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利润最大化为前提的商业银行不乐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另外,在信贷市场上,利率的提高造成逆向选择的进一步扩大。由于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只能根据自己所了解到的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来确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这样又会导致许多中小企业因为贷款利率过高而退出信贷市场,甚至逃废银行债务,而此时,银行发觉自身面临的风险后,又会进一步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2)强化银行风险管理抑制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政府认识到了国内金融业的不规范对国民经济的不良影响,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对各个商业银行的监督与考核。加强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加快了改革步伐。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贷款的风险,普遍的采用了授权授信制度,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商业银行对基层银行贷款的控制,实际上是将贷款权上收,基层银行的贷款权利极为有限。这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灵活经营的特点,使中小企业丧失商机,失去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实行贷款责任人制度,这使信贷员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均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把贷款风险与信贷员的工资,奖金,级别挂钩,如果信贷员发放一笔贷款,就必须为这笔贷款负责,如果银行无法收回这笔贷款,就会直接影响信贷员的薪金,福利。所以大部份信贷员为了减少个人承担的责任,极少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中小企业的歧视
银行针对中小企业采用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以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企业规模为基础,与大企业使用的是同一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而不是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建立一套科学的评定办法,从而造成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偏低。根据2005年济南市人民银行对该城市3682户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调查来看,AAA级的只有62户,占17%,AA级的294户,占8%,A级的552户,占15%。在工商银行评定的35万户中小企业中,信用等级在BBB以下的业占8836%。(资料来源:曼聪,《对中小企业金融信贷服务问题的调查与思考》《金融参考》2005年第8期)本来就规模小,信用差的中小企业,又加上商业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低估了中小企业的资信,导致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的难度进一步加大。332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除了银行方面的原因以外,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以及现行的体制不够完善,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自r